海燕百家樂版版主無限2009-4-8 01:57比較我與Macaufan認為我的修養差,封我為「賭魔」。
無限認為「戴……把一些同行的操作模式或方法(雖然是已經過時的)大肆公開……對網友或同行可稱極不尊重。」
無限版主顯然有所誤會,尤其不了解Macaufan!我在上文提及戴一郎和Macaufan賺了華克、雲頂、葡京、美高梅與星際錢……所以我不尊重同行戴一郎及Macaufan……其實:
1、誰告訴我Macaufan賺「270萬」這個數字?
Macaufan。
2、誰授權我公布這些數字?
Macaufan。
3、我日前到澳門誰借我手機請我吃飯?
Macaufan。
我曾撰文推崇Macaufan及戴一郎,而且一切公布資料皆由Macaufan及戴一郎提供並且同意公開……Macaufan甚至通知他的隊友收藏我寫他事蹟的《市民日報》……
無限版主不了解原由隨意將「不尊重同行」的帽子「戴」到我的頭上,顯然不配版主(公正)的稱號……
無限版主又說:「……優勢玩家們心都清楚明白,和賭場抗爭的難度,愈來愈高……」
不然,戴一郎2005-7贏500萬美元,Macaufan 2007-8賺270萬港幣,我的團隊200「9」兩個月自百家樂勝地贏50萬美元,賭場愈開愈多,漏洞愈多愈大。
他又說:「……戴子郎希望能影響賭場取消CSM……出發點為了自己。」
賭場取消CSM,眾人皆獲利,為甚麼說只為我自己?
有無限這樣的版主,難怪百家樂版充滿看路、打纜……等錯誤事倍功半思維。
顯然我誤以鷹鷹為大師(輸),十分不當,無限才真正打了大師的大旗帶領百家樂仁義大軍(一定要贏負贏率的正常百家樂)前進地獄。
不過,無限貼文:
「……戴……應稱為賭魔……怎樣?」
其實我不但不以賭神自居,對賭神稱號十分反感……因為神愛世人而我自私只求自己發財……我只愛寫作,發表滿足寫作慾。不表示我會公開必勝地讓賭友分享破壞。
賭魔,說得好,我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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