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7/1~20
本來要和小C隊合併。小C隊股分主要由小C和戴狽狼投資。小C和「狽」都同意但手下全部反對。賭場規定打四十分合格。其實打輪盤!風險最低(下37碼)合格最快。三卡撲克風險低獲利低。
余團隊到藍鼎時帶錢不多。我順手借他們 15 萬美元。小C反悔不合併。余團隊同意。
六月時我的團隊占據一半二十一點賭桌。賺錢的消息傳出去。七月時已經群狼雲集。連多年不出手的戴一郎都忍不住出手。
我六月33團員中 25 人分成六七團、戴一郎、戴霸郎、酷尾巴、嘉義幫,甚至我的前女友戴女郎(小C是前前女友)都組團搶食。
3. 7/21~30
和余團隊合併由於三卡桌少。J 團隊的人只是打下手十分挫折。我和余團隊商量後決定分成三卡和百家二團。雙方互相占股三成。
4. 7/31~8/3
百家團操作順利賺二仡元。小C忽然表示願意合作。我樂的軽鬆。我們和余團隊合作占一半分得7000萬。我們分他們六千萬。
5. 8/3~19
小C的人十分能幹只是人數不多做的很累。加上我們的人可能成為最大團隊 24 小時操作。每天約賺十萬美元。但我認為有改進空間:
a. 5000/2000:5000 比 2000 多賺一倍多。
b. 對下:降低風險。
c. 包桌:有效率。
可能多賺兩三倍。小C保守拒絕令我十分挫折、壯志不酬。
8/19 賭場降低佣金。CJ 團隊合計獲利 15 億。J 團隊分一半。連同之前和余團隊合作、獨立操作,共獲利 84 萬美元⋯ 賭本 58 萬美元。
除了團隊賺的錢,我還分到百家樂大賽的錢:當年我參加AC團隊。任澳洲隊長。與戴霸狼在操作策略上有爭執退出團隊。
在藍鼎碰面一笑瞑冤仇。恰巧在百家樂大賽半決賽同桌。我迅速和他約好最後一把對下。他成功出線進入決賽。我發現他的朋友、我的朋友、友團朋友共八人坐上十五人決賽桌。由於我把戴霸拱入決賽,可以分到1/16 奬金(1/8/2)。
戴霸對百家樂比賽策略十分熟悉。果然在他的指揮下,八人幫拿下一、三名共一仡一千多萬奬金。我分得七百多萬元。
贏了錢,匯回台灣。一天只能匯十萬美元。匯了幾天還剩四十萬美元左右。我有事回台。不敢存賭場(怕賭場虧多倒閉),於是帶四仡韓幣(五萬一張共8000張)回台。申報美金一萬多,韓幣一時糊塗認為不是國際通貨不用申報,被沒收(1150萬台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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