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底,與友赴澳門小賭,一友梁先生言及其前晚之「奇遇」:「我與朋友(在桃園)小聚喝酒,酒完大家小賭,我輸了4萬元就去休息,醒來朋友拿賭帳給我看,我的輸4萬元在賭帳上的記錄是負0.004,我上一個位置的某先生的記錄是⋯⋯負20(兩億元!)」

  賭博與作股票一般,「沒下注不算數」,紙上作業時一切很好,到了「下注」時就走樣了。感覺也大不相同。不久前與朋友到澳門玩,一位趙先生(借用隨行記者使用的化名)在半小時裏就輸了50萬港幣,趙先生是極富經驗的一流賭客,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,不會去「追輸」(Chase the lose,表示愈輸下愈大,希望能扳回),他也充分了解自己一旦下大了,在同一回合中無法再去下小慢慢扳回,因此輸了50萬後他就不再下注(術語稱為「停損」)或陪我小玩21點。

  接下來的兩天中他的心裏在希望扳回中交戰,於是他向另一位張先生提議,希望他能贊成他再用25萬港幣去搏兩把,第一把贏回25萬港幣,再一把下50萬港幣,贏了則不但不輸還倒贏25萬港幣⋯⋯。當時已輸了18萬港幣的張先生不贊成:「如果只博一把,二分之一的機會,倒還可以考慮,要連贏兩把,只有四分之一的機會,不好啦!」於是趙先生就沒有再去拼搏。

  第二日,上午9時(12時結帳返港),我仍然在21點桌上「工作」(12小時贏了20萬港幣),張先生剛起床,過來向我拿了6萬港幣,過了半小時,空手而返。

  事後,張先生帶着「微醺」的表情說出了經過:「我拿了6萬到處晃,終於看到了一個機會,一把下去,贏了!然後,拿了12萬⋯⋯一把下去。閒拿兩點,我下莊拿1點,補牌,閒補A,我也補A⋯⋯雖然輸了,但那個⋯⋯下12萬(台幣41萬)的感覺,好像喝醉酒一般⋯⋯。」

  賭的迷人之處,應該就是因為它跟錢聯在一起,而且不歧視沒有錢的人,百萬富翁賭1萬一把與升斗小民賭100元一把都能帶來刺激。賭,也因此可以很悲傷。

  六十年代,在賭城雷諾(Reno)有一個主婦,沉迷於賭博,最終與丈夫離婚,把5萬美金贍養費很快輸光了,只好去做雞,當時的行情是3元錢,她因為長得普通,只好以價格取勝,只收5角⋯⋯等於下一把最低的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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