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主張21點是比百家樂好的「賭戲」逆了百迷的意,引來許多攻詰謾罵。也有挑戰二「方」拿錢對決。

順利打21點贏100萬美元忽然頓悟,與讀友分享。

邏輯學上有所謂錯誤類比好像拿慈濟與李嘉誠比,問誰比較快樂?

百家樂像高爾夫球,一個遊戲。用算牌打21點像買賣股票是投資。一個企業家可以是股票高手,也可以花錢打高爾夫。我認識許多21點算牌客用算牌贏的錢去「玩」(輸)百家樂,沒甚麼不對。

21點屬於投資範疇是很確定的,數學統計多有證明甚至法院都判定21點算牌是賭場的賠錢生意,賭場可以將算牌客列入黑名單。而21點的標準報酬率1年4倍更說明是好投資。

百家樂作為一個負收益率的賭「戲」,受廣大百迷喜愛每年捐輸幾百億港幣,勉強把兩者放在一齊比較,難怪百迷不明白。

偶爾賭場的百家樂程序出現漏洞令賭客有正收益率,如獅子賭場曾推出的百家樂「驚鴻一瞥」漏洞使百家樂成為一個好投資可與21點放在一齊比較,何者投資報酬率高風險低有客觀標準沒有爭議。

我希望本文澄清我的立場。百迷有絕對的權利研究二珠三珠明燈鷹纜(好像研究如何揮桿打高爾夫球),喜歡把錢輸在百家樂而不喜歡賺21點的錢,不是白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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