賭場知道廿一點算牌客靠大小注贏錢,算牌客於是以團隊操作方式將大小注分開(小算牌客下小注,大玩家下大注)以求生存。Al Francisco是最早組織算牌客的人,他因此於二零零三年被選入「廿一點名人堂」。分散風險是團隊作戰的另一個原因,如果兩個人各用二萬美元以一凱利(Kelly,投注單位)下注,兩人每小時各賺一百元承擔一凱利風險。兩人合夥則一小時獲利可以倍增至四百元(每人二百元),但風險不變!

團隊操作的原則不難,但現金當前人心難測,常常會因為隊員彼此懷疑而拆夥。筆者曾在拉斯維加斯與兩名算牌客組成團隊算牌,另聘請一名BP(大玩家)下大注。第一個月操作極為成功,贏了六萬六千美元。那兩名見錢眼開的算牌客要求改變分錢公式,而我發現公式的漏洞(算牌客輸贏皆入公帳)也作了調整。第二個月轉往南美,BP未隨行,兩名算牌客藉兼任大玩家的機會侵佔公款(將公款私下輸掉)。回到拉城我仍用他們算牌,但他們沒錢下注,只能走算(Wonging)終於被賭場識破,將我們三人聯在一起發出黑名單。

一般團隊利潤分配以算牌客與投資人,在扣除費用後把利潤對半平分為原則,若有大玩家則依大玩家之技術水平調整。筆者也常以純人頭方式作戰。

方法是找一個生面孔與筆者同桌但裝作不認識,以暗號指揮他(她)跳注打大。賭場當然會注意這個陌生大客。他可以裝作沒有在算牌(他確實沒有在算牌),筆者則暗中觀察賭場的反應。拉城賭場多,只要常換賭場,可以換人頭的方式無限延長算牌客的玩牌壽命。

當然,這位人頭大客最好會打基本策略,每把都要指揮實在很累。筆者有一次在拉城用一位醫生生手作人頭,他下兩手一千美元拿到十四點與九點,我指揮他賭倍,他拿起一千元就對十四點賭倍。我來不及阻止,而荷官也很壞心腸地讓他賭倍。結果,那位荷官「惡有惡報」,十四點不賭倍我們輸三千,十四點賭倍(九點也賭倍)我們贏四千。不過,這次純是運氣使然,事實上以完全生手作人頭,始終潛在不少風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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